人脸验证协议

欢迎您与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榆景东路2号院20号楼5层501,以下称为“我们”)共同签署本《人脸验证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在确认充分了解后慎重决定是否同意本协议。

当您阅读并点击同意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我们达成一致。本协议自您勾选或点击同意之后生效。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勿进行勾选或点击同意动作。

一、 人脸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当您注册成为驾驶员,在出车接单前,或在需要更换绑定的手机号码,或平 台开通虚拟号服务功能时,为了核实您是否为账号持有者/虚拟号实际使用者本人,确保司乘人员的人身及虚拟号通信服务安全,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人脸信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实现安全出车、换绑手机号以及通过虚拟号进行司乘通话。如 您拒绝提供人脸信息,将无法完成身份验证,进而无法作为驾驶员出车接单提供 服务、无法更换绑定的手机号码,或者无法通过虚拟号联系乘客。

为了提供人脸识别验证功能及进行隐私通讯服务实名制认证,我们需要将您 上述信息提供给下述合作的人脸验证服务提供商或者基础电信运营服务商,人脸 验证服务提供商需将您的上述信息提供给合法存有您信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比 对,并将验证结果反馈给我们,基础电信运营服务商需将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 核验认证。我们合作的人脸验证服务提供商及基础电信运营服务商包括:

名称 联系方式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Dataprivacy@tencent.com
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 business@megvii.com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0510-68595989

二、 人脸信息的存储

我们会存储您已经通过识别验证的人脸信息,用于后续再次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时进行比对核验。

三、 人脸识别验证功能的使用

您在使用人脸识别验证功能及实名制认证的过程中,应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人脸信息,不得代他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或冒名顶替他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不得将人脸识别验证用于中国法律法规所限制或禁止,或者违背道德风俗的领域,否则因此导致我们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赔偿责任。

如您有任何违反本协议条款的情形,或根据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您的使用行为不符合我们的要求,我们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您使用人脸识别验证功能而无须通知您,您可能因此无法作为驾驶员用户使用阳光车主服务。

四、 信息安全保护

我们十分重视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将严格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协议对您的个人信息处理有约定的,适用本协议约定。本协议没有约定的,适用《阳光车主隐私政策》。

如果您发现我们收集、使用您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违反了与您的约定,或者信息有错误需要删除或者更正,或者有其他意见与建议时,您可通过客服电话010-62222222或kfts@jryghq.com联系我们。